对连续犯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024-12-26 10:35:36

导读:连续犯,指的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但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形,对于连续犯按一罪定罪处罚。

连续犯,指的是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但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形,对于连续犯按一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连续犯的追诉时效,应当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此追诉规定,限于判决生效之前已发现的连续犯的数个行为。

(1)如果连续犯的数个行为跨越新旧刑法,且新旧刑法都将此类行为规定为犯罪,无论修订后的新刑法是轻法还是重法,都应一律适用修订后的新刑法一并进行追诉,在新刑法是重法的情况下,可以酌情从轻。当然,如果旧刑法规定此类行为是犯罪而新刑法不认定为犯罪的,应当依照从轻原则一律不认定为犯罪。如果旧刑法认为此类行为不是犯罪(也一律不能适用类推)而新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应当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只对新刑法生效后的行为予以处罚,行为构成连续犯的仍然可以按连续犯处罚。

(2)对于行为跨越年龄阶段实施连续犯行为,如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罪处罚,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18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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