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官是否会将聊天记录作为定案依据呢?
据悉,去年7月,依某通过微信向阿某借款1.5万元,两人在微信中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付了借款。借款到期后,依某并未归还,遂阿某诉至法院,要求依某还钱。
法官向阿某释法析理,向他告知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软件的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电子证据提交法庭,法官审理过程中会将其作为定案依据。
那么,如何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为有效的诉讼证据呢?
妥善保管原始载体。养成备份聊天记录的好习惯,如果手机换新或者存储空间不够了,可以提前在计算机上备份一份聊天记录。
提交双方个人信息界面。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可以帮助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微信聊天记录提供完整。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语音要转化成文字,视频要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
开庭时展示证据原件。根据法官要求,使用保存微信聊天记录的设备登录微信,展示双方个人信息界面验证身份,展示聊天内容证明证据真实性,对语音、视频、图片、转账信息等内容打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