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闹事、聚众打人 3人获刑

来源:洪江人民法院 2024-05-22 10:01:13

导读:日常生活中,酒后滋事行为时有发生,在酒精的驱使下情绪不稳最易冲动,但醉酒不是犯罪的借口。喝酒要适度,文明饮酒,以免酒后言行举止恶劣,别让“醉”演变成“罪”。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26日23时许,被告人杨某酒后在怀化市洪江区某酒吧无故将酒吧顾客童某右脸扇了一巴掌,童某的朋友刘某当场回了杨某一拳,后二人被在场其他人员拉开。杨某离开某酒吧后,电话邀约被告人尹某、周某到怀化市洪江区某广场汇合,告知自己被打一事后,一同前往某酒吧对刘某等人实施殴打。2023年12月27日凌晨,周某、尹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杨某则在27号上午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三人到案后均如实向公安民警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

被告人周某、杨某、尹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杨某、尹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其中被告人周某曾因故意犯罪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尹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小酌怡情,大饮伤身,三五好友,喝喝小酒,畅谈人生,岂不快哉。”但是,总有人二两小酒下肚,便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化身拳王,对谁都想比划比划,不仅触犯法律,更害人害己。希望广大群众以此案为诫,切莫酒后滋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言风平浪静。否则逾越法律红线,最后得到的只能是冰冷的“银手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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