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办理房产证?王朝辉律师:可投诉或起诉!

来源:问法湖南 2024-04-09 17:34:48

导读:4月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5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婚姻财产、劳动保障、物业纠纷、遗产继承、消费维权等。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

公益普法简报·2024年第22期

4月7日,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共收到律师回复85次,主要咨询领域为婚姻财产、劳动保障、物业纠纷、遗产继承、消费维权等。

热心律师主要有: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

律师回复精选

长沙网友问:女婿和女儿婚姻期间一起找老丈人借了几万元,女婿拿去投资,女儿以女婿名义写的借条。现在女婿拒绝还钱,老丈人怎么维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向女儿和女婿主张偿还。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2、怀化网友问:从医院辞职后,其他人都发了去年的年终奖,我没有发。我去劳动局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一直没有下文。请问劳动仲裁是不是要耗费很长时间?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你好,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湘潭网友问:我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约定试用期是2个月,试用期工资是3千,转正之后的工资是1万。现在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转正,已经入职四个月了,我该怎么维权?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易良律师答:

你好,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转正申请,如用人单位拒绝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长沙网友问:征收农田是否不需原土地农户同意就可以征收?是否属于私自违法占用?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潘志君律师答:

您好,土地征用是政府履行的代国家行为,与土地出让不是一个性质,政府征用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是征用土地是有相应的征用程序和补偿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六十一条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5、湘潭网友问:交房时物业需要业主补齐物业费才给钥匙,请问是否合理?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网友您好,交房和交物业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联,且即便物业管理合同或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预交物业费再给钥匙,司法实务中也一般会认为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的免除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责任,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因此,预交物业费再给钥匙不合法也不合理。

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怀化网友问:自2019年购房以来,开发商承诺交房后会统一办理房产证,直至2020年交房时,本人咨询了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说合同上写着,两年之内会办理证件。去年8月份,等到开发商再次收集相关资料(房税和维修基金复印件),承诺得很好尽快能下证,然而到了年底都没有下文,咨询工作人员又是各种推脱,也没办法答复具体下证的日期,拖到现在。请问我该怎么办?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王朝辉律师答:

您好,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您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情况属实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您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办理产权证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法条链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测绘成果或者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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