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包括哪些情况?

2024-04-01 10:39:48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从犯罪的结果看,必须是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主要包括下面情况:

(1)出于卑鄙恶劣的个人动机、目的,如打击报复、泄愤、侮辱等;

(2)纠集多人进行哄闹、冲击法庭的;

(3)不听劝阻、制止,多次干扰法庭秩序的;

(4)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法庭设施的损坏或司法工作人员人身、精神损害或导致法庭秩序混乱、法庭审理被迫中断、案件无法继续正常审理等后果;

(5)其他干扰法庭秩序的行为,造成法庭审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产生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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