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凌晨,湖南株洲。芦淞交警大队开展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左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驶向了执勤检查点,民警正想对左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左某却突然强行冲卡,逃离执法现场。芦淞交警立即联合芦淞分局建设派出所,展开追踪调查,很快锁定了左某,随后,建设派出所依法传唤左某到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左某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提示:
遇到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时,请服从指挥、配合检查,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更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心存侥幸闯卡逃避,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