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号下午5点多,店长因事喊我“滚”,并要我自己写辞职申请。由于不是我的错,我不认可他的要求。因我们上班需要交手机,所以没办法录音存证。晚上九点下班之后我向人事主管提出了两点要求:
第一店长喊我“滚”是什么样滚法,做到哪一天,需要我配合做些什么工作交接;
第二是我于2013年6月15号入职,但公司于2015年11月才开始帮我交社保,希望公司帮我把前两年多社保补齐!
为了取证我20号打卡上班找了人事主管问她结果如何,与她谈话我全程录音,她也承认听到店长喊我“滚”,但是她说店长是这样的脾气,喊我“滚”并不能代表辞退我,如果我不想做了那就自己申请辞职,我说这是你的角度,但站我的角度那就是辞退我!至于社保问题,人事主管说只有与公司撕破脸皮才有可能帮我补,否则是不可能的!21号身体不舒服没去上班!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答: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李兵律师答:
被限高,就要到限高的机构(一般是人民法院)了解被限高的原因,再根据事情清缴相应费用,然后向限高的机构提出解除限高的申请。
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的解除条件一般包括: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2.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且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3.人民法院已对本院立案执行的案件全部完成执行工作。成就以上条件,人民法院通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并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是2年,但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名单可能会长期保留,直到履行完毕才能删除。
法条链接: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晏月清律师答:
医院患者自杀的,医院通常是不负有责任的。
医院的责任在于提供科学完善的医疗服务,医院对患者采取的护理措施,其目的是对病人进行生命体征观测,而不是对病人进行看管,限制病人活动自由。
一般情况下,医院只对有过错的医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病人的人身安全并不负有监护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