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案情回顾
经查,犯罪嫌疑人唐某一、唐某二、张某、王某四人在听说倒卖盗版书籍利润丰厚后,便萌生了“入伙”的念头。2023年3月,他们非法注册了某商贸商行,并以此为主体在拼多多上开设了八家网店。刚开始,他们选择从上家进货。“盗版教辅书的进价一般是11-12元,我们再加2-3元在网店出售”,他们交代,这种方式只持续了半个月,因为上家被当地文化部门查处,停止供货了。
进货链中断后,可观的利润让他们无法收手。2023年6月,为了保障货源、降低成本,唐某一、张某等四人决定合伙出资购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胶装机等印刷设备,由张某提供教辅书电子版、唐某二提供场地,继续盗印教辅图书在网上售卖。截至案发,他们已生产热门盗版教辅图书一万余份,通过拼多多网店销售四千余本,销售额达十万余元。
案件被移送到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一、唐某二、张某、王某四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及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社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其行为已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于是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复制、发行盗版书籍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其使用的纸张、油墨、胶水不过关,可能会危害读者的身体健康,特别是教辅图书,一旦出现错别字、病句,可能影响孩子的阅读和认知,应依法予以打击处理。”承办检察官说到。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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