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

2024-02-06 11:05:21

导读: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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