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1年,杨某玲的男友卢某邀他一同前往老挝打工。杨某玲跟父亲杨某光说起此事时,杨某光认为这是出国捞钱的好机会,要求跟随女儿一同前去。堂兄杨某平听说堂妹要出国务工,也请求杨某玲带他一同前往。三人商议决定择时一起跟随卢某结伙偷渡前往老挝务工。一行人2021年3月在云南昆明会合后逗留二十余天,在卢某的带领下前往云南西双版纳州等待非法出境时机。几天后的一天晚上10时许,杨某玲、杨某平、杨某光在卢某的带领下,不断更换“蛇头”,一路颠簸,爬山涉水近20个小时,终于到达“梦寐以求”的金三角。然而,金三角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工作环境恶劣,工资经常拖欠,工作期间仅发少量生活费,如不从便会被拘禁,直到顺从为止。三人孤立无援之下不得不违心地干活,透支体力。最终,不堪忍受之下三人寻得机会归国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后,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接踵而至。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玲、杨某平、杨某光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境罪,应予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三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三被告人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依法以三被告人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到三千元不等。
法官说法
境外并非“淘金天堂”,边界神圣不可侵犯。大家切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严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不可盲目轻信境外高额工资报酬,偷越国边境。否则,等待的不仅是“人财两空”,还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治。
法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