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监督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利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监督权的内容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品种、供应、服务态度、售后服务等进行监督。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同时有权对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