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权利是企业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的资格。
企业有权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自行安排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或者为社会提供服务;
有权要求调整没有必需的计划供应物资或产品销售安排的指令性计划;
有权接受或者拒绝任何部门和单位在指令性计划外安排的生产任务;有权自行销售本企业的产品、计划外超产的产品和计划内分成的产品;
有权自行选择供货单位,购进生产需要的物资;有权自行确定产品价格、劳务价格;
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与外商谈判并签订合同;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支配使用留用资金和使用提取分成的外汇收入;
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出租或者有偿转让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
有权确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工资形式和奖金分配办法;有权依法录用、辞退职工;有权决定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有权拒绝任何机关和单位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
有权与其他企事业单位联营,向其他企事业单位投资,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
企业有权发行债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