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老板弃店“跑路”,女员工讨薪无门,检察院出手

来源:长沙雨花检察 2024-09-27 15:58:54

导读:“感谢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和承办检察官的辛苦付出,帮我拿回了工资,这份赔偿款不仅仅是经济上的补偿,更是对我权益的维护和对我尊严的肯定,这一刻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度。”2024年9月24日,家住长沙市雨花区的廖女士给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及承办检察官发来了一封感谢信。

2024年3月4日,廖女士第一次来到检察院。“为了讨回我的工资,能尝试的办法我都尝试了,我多次去店里求过老板,甚至去找知名媒体帮我曝光,都没得到满意的结果。”无数次她踏上讨薪路,但都如石沉大海。廖女士的言语中透露着无奈和绝望。“懂法律的朋友告诉我可以来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试一试。”

“你放心,为起诉能力弱的群体提供法律支持是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我们会依法为你争取相关权益的。”承办检察官裴义芳温柔地安慰廖女士,并且耐心的询问案件细节。

案情回顾

事情回溯至2023年3月,廖女士入职了位于雨花区的某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5月份开始,廖女士就再也没有收到工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5月至8月期间廖女士一共被拖欠工资13549.33元。

“宋总,能不能先给我发一部分工资,孩子马上要开学了,没有钱交学费了。”“宋总,我这边资金实在周转不过来了,我们一家人的开支都指望我呢。”廖女士迫于生计,多次问宋某讨要工资,但都被宋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最后宋某干脆不再回复消息,也不接电话,玩起了失踪。廖女士心灰意冷,于8月6日离职,并开始了漫漫的讨薪之路。

令人惊愕的是,2023年10月9日,该公司竟突然被法人注销,宋某彻底人间蒸发,弃店逃薪已成事实。“同事和家人都劝我算了,但是我咽不下这口气,我们辛辛苦苦工作了那么久,他凭什么这样对我们?”廖女士更加坚定了维权的决心。

检察履职

经过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调查,廖女士符合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2024年6月27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受理了该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询问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随后陪同当事人前往该公司门店,发现店门紧闭电话也无人接听,确定了该公司弃店逃薪的事实。

之后,承办检察官协助廖女士收集证据,发现廖女士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劳动报酬欠条,只有之前工资的收款记录,经过比对核实,确定了欠薪数额。

最终,廖女士在雨花检察的建议下决定将实际控制人宋某和法人罗某都列为被告,并要求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2024年7月3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向雨花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检察机关认为,廖女士入职该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与之形成劳动关系,廖女士请求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同时因该公司未按规定与廖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廖女士自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8月6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且被告宋某和罗某对廖女士的债务清偿应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7月18日,经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采纳了雨花区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被告支付2023年5月至8月拖欠工资13549.33元,以及二倍工资差额20322.6元。

执行阶段,案件承办检察官持续关注着执行情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廖女士最终如愿拿到了她的工资。

自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聚焦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突出民生问题,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高质效办好了每一起案件,兜牢民生底线,厚植民生福祉,做实了民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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