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解一下

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4-08-29 16:40:44

导读: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通过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钟某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进行审查,成功促使被执行人迅速履行和解协议,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实效。

“被执行人钟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我院将以你涉嫌拒执犯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通过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被执行人钟某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进行审查,成功促使被执行人迅速履行和解协议,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与实效。

不执行  便执“刑”!

该案的执行标的额达103万元,案件在天心区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钟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也未按要求报告财产,天心区法院先后对钟某采取了罚款和司法拘留等措施,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天心区法院依法张贴腾房公告

面对钟某的顽固抗拒,天心区法院果断采取进一步措施,依法将钟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审查。

眼看执行法官动了“真格”,钟某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以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随后立即向天心区法院表示愿意履行,并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表达了强烈的和解意愿。

8月23日,在天心区法院的二楼执行接待中心,承办法官主持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解,双方经过充分沟通,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钟某同意在2024年8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950000元,并承担本案执行费。

在签订和解协议后,钟某迅速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律的震慑在移送拒执犯罪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天心区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形成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同时,天法小新提醒,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涉案当事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心存侥幸,恶意逃避、抗拒执行者,根据情节轻重,法院将会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诚信惩戒,情节严重的,将会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还有可能构成拒执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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