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3人为“高薪”偷渡去老挝,结果…

来源:宁远县人民法院 2024-08-28 17:38:44

导读:境外淘金梦破碎,没“赚头”有“判”头 —— 宁远法院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近日,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结一起偷越国(边)境案。

2021年3月份,被告人张某与姜某军、李某(另案处理)受到网上“高薪招聘”信息的诱惑,通过联系国内和老挝的蛇头,先乘坐汽车到达云南磨丁口岸,后下车通过老挝的本地人带路,以步行翻越山岭的方式从云南磨丁口岸偷渡到老挝磨憨口岸,到达后又通过当地蛇头安排的车辆偷渡至老挝万象进行务工。在某酒店工作三个月后,张某、姜某军、李某发现所谓的“高薪岗位”实际上工资较低,就想办法回到老挝和中国的边境,再去中国边境投案自首的方式回了国。2024年3月18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宁远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与他人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张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考量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

境外不是致富的天堂,不仅拿不到所谓的“高薪”,还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乃至身家性命。希望广大务工者擦亮双眼,增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切勿轻信境外“高薪”招聘信息,不非法偷越国(边)境,维护好国家的边境安全,守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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