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沟通障碍“有苦说不出”,当聋哑人朋友遇到自身权益受损,想要寻求法律帮助时,往往比普通人要困难许多。近日,湘潭市湘潭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涉聋哑人网购纠纷案件。
聋哑人网购遇骗局
李某系湖北武汉籍的聋哑人。2024年4月17日,李某在南京旅游时从闲鱼平台上向名为“深海狗鱼”的卖家购买面值1000元携程礼品卡三张,折后实付款2000元。卖家要求李某确认收货后再给卡密,待李某确认使用时,携程客服告知该三张卡早已被领用完,联系卖家退款被拒并被拉至黑名单、发短信拒收,沟通不便的李某只得自行去当地派出所报警。通过闲鱼平台发现卖家为湘潭县茶恩寺镇年满六十的张娭毑,李某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娭毑返还2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无声”调解化纠纷
由于原告李某系聋哑人,法官助理添加李某微信与之进行交流。“自己是聋哑人,听不见,非常着急,请求尽快处理,老人可能不会网购,担心起诉可能错误”。
面对心急如焚的李某,法官助理立即联系张娭毑所在村支部书记,了解到张娭毑已脑瘫多年,智力相当于几岁幼儿,案件可能存在其他隐情。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承办法官猜测可能是他人利用张娭毑手机号在咸鱼平台注册了账号进行买卖交易,遂联系其儿子张某,查清身份信息是否泄漏。经过反复沟通交流,了解到原来是张某十六岁的儿子用张娭毑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且其儿子也是被上手所骗,仅获得部分利益。张某同意返还李某的2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考虑到原告李某系聋哑人,且人在武汉,多有不便,遂通过微信将款项兑现完毕。李某对法院的办事效率表示肯定,提交书面撤诉申请,纠纷至此圆满化解。
让聋哑人“听见”公平之声
法治社会里,“失语者”“听障者”同样享有和健全人一样的平等权利。2024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聋哑人由于身体条件的限制,不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志,在面临纠纷时很无助,法院工作人员在面对不能表达、不会表达的“失语者”时,更需要耐心细致的查明事实、释法明理,让公平正义之声传遍“无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