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另购买保险衣服的钱能否算作抚养费?

武陵区人民法院 2024-07-05 15:05:38

导读:婚姻关系一旦结束,温情脉脉的面纱就会被撕下,曾经的夫妻可会为子女抚养问题对簿公堂,一女子因拖欠抚养费被起诉。她表示:给儿子买保险买衣服了不算吗?那么,购买保险衣服的费用能否计入抚养费中?购买保险衣服的费用能否计入抚养费中?

婚姻关系一旦结束

温情脉脉的面纱就会被撕下

曾经的夫妻可会为子女抚养问题对簿公堂

一女子因拖欠抚养费被起诉

她表示:

给儿子买保险买衣服了不算吗?

那么 购买保险衣服的费用

能否计入抚养费中?

基本案情

2011年3月8日,杨舒与傅小英经登记结婚,2011年11月16日,双方育有一子取名乐乐。2022年3月25日,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约定如下:乐乐,男,11岁,抚养权归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可以自由探望,学费一人一半。乐乐以傅小英未按约支付抚养费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傅小英一次性支付生活费及学杂费合计92000元,至乐乐大学毕业成人独立生活为止。

傅小英辩称:2022年3月25日离婚后,乐乐及其奶奶都是跟随本人生活居住,期间她给儿子购买了衣服并支付了学费,且向乐乐的奶奶每月支付生活费。目前因经济收入有限,请求按照收入的20%-30%每月支付抚养费至乐乐满18岁。

依据傅小英提供的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傅小英于2022年4月、6月、9月、10月、12月向乐乐奶奶支付抚养费1000元,2022年11月支付抚养费800元,2023年6月、7月支付抚养费500元,2023年9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23年傅小英为乐乐购买医疗保险支付380元。上述费用合计8180元。

法官说法

本案系抚养费纠纷。傅小英与杨舒离婚后,应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婚生子乐乐的抚养费,双方离婚协议约定傅小英应从2022年4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根据傅小英提交的给付证据,傅小英通过微信向乐乐奶奶转账的金额以及为乐乐购买的医疗保险可以认定为支付抚养费,自2022年4月至2024年5月的抚养费共计26000元,扣减傅小英已经支付的8180元,傅小英还应支付乐乐抚养费17820元(26000元-8180元),自2024年6月起至乐乐能独立生活之日止,傅小英每月25日前向乐乐支付抚养费1000元。关于傅小英主张的其他现金支付的抚养费、学费,无证据予以证明,傅小英提交的为乐乐购买的衣物等证据,不能证明系给付的抚养费,故对傅小英的该项抗辩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一、傅小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乐乐支付截止至2024年5月的抚养费17820元;

二、傅小英自2024年6月起每月25日前向乐乐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其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以上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基于儿童利益最大化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离婚协议虽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该按照法定义务按时进行抚养费的给付。

小贴士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2条规定:“民法典第1067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据此,抚养费主要包括以下费用:

第一,子女生活费。生活费是指维持子女日常生活必须支出的费用,如必要的衣食住行等费用。

第二,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医药费、住院费和诊疗费等。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应当缴纳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应由父母负担。除此之外的商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不在抚养费范围内。

第三,教育费。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的教育费的范围主要是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及孩子必须接受的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各种补习班、兴趣班、课外班的费用,择校费以及入学贵族学校等超出基本教育的费用,往往不被计算在教育费范畴,由未成年人父母协商确定,未与对方协商而发生的上述费用,视为一方自愿承担的费用,往往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

第四,其他费用。囊括了抚养子女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基本费用。

注: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为子女购买衣物、学习用品等,以其费用折抵抚养费。此种情况下,若双方对此没有进行约定,则法院认为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为子女购买衣物、学习用品等属于自愿赠与的行为,不能以其抵扣抚养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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