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挑别墅下手 入户盗窃获刑3年

来源:芙蓉检察 2024-07-08 09:36:42

导读:湖南长沙:专挑别墅盗窃,田某某获刑3年

案情

田某某沉迷赌博负债累累,为了尽快搞钱不惜铤而走险打起了入室盗窃的念头,最终玩火自焚,身陷囹圄。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田某某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别墅里肯定有价值较高的财物。”田某某决定尝试一下。2月13日23时许,他携带一台切割机来到一别墅区内预谋实施盗窃,进入小区后发现有监控视频摄像头,害怕被发现便将携带的切割机藏匿在灌木丛中后逃离。

2月16日下午16时,田某某再次来到该小区,找到之前藏匿的切割机,躲进一栋还未装修的别墅内寻找时机实施盗窃。晚上18时,田某某发现一栋已经装修好的别墅内一直没有亮灯,趁夜色昏暗爬到别墅2楼拿走一沓现金、一个积家手表逃离现场。

当晚,田某某坐车回沅陵老家,途中清点本次盗窃现金共计42000元。次日,田某某将盗窃的手表抵押给他人借款6万元。

“因为我赌博又输光了钱。”田某某打算再次盗窃。2月26日17时许,他又采取同样的方法进入该别墅区。等到晚上23时许,他在一栋别墅盗走3800元现金。

次日18时,田某某来到一小区内准备实施盗窃被巡逻保安发现,在逃离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积家手表价值人民币81000元。两次盗窃共计价值人民币126800元。3月9日,田某某家属赔偿两名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

判决

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被告人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26800元,数据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属于入户盗窃。”

检察官提醒:

因为好赌成性,田某某沉迷赌博而罔顾国家法律,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最终锒铛入狱。任何企图通过不劳而获,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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