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驾考培训合同纠纷案,判决华容某驾校退还学员邹某培训费2425元。
邹某于2021年3月在华容某驾校报名参加驾驶员考试培训,并支付培训费、报名费等费用共计4850元,华容某驾校开具了收据。邹某考完科目一后只在驾校参加了几次科目二的培训,就因工作原因回了老家平江县,不能继续在华容某驾校参加培训及考试。邹某遂又在平江某驾校另行支付了训练场地费和报名费进行驾考学习。2023年9月,邹某通过驾照证考试,其间曾多次与华容某驾校协商退费问题。
2023年,因与华容某驾校沟通退费未果,邹某诉至法院,要求华容某驾校退还50%培训费2425元和自费报名费1130元,共计3555元。华容某驾校书面辩称,同意退返邹某培训费2425元,至于其他报名费用因与驾校无关,驾校不同意退返。
法院认为,邹某在华容某驾校处进行驾考培训,驾校收取了邹某的费用,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该口头约定的驾考培训合同成立,依法受法律保护。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按照学时合理收取费用,学员在一次性缴纳全部培训费用后,因个人原因申请提前终止培训,有权申请退还未接受培训的学时费用及其他费用。
该案中,邹某支付费用后,仅在驾校参加了几次科目二的训练,离开华容县后也及时告知华容某驾校不能继续进行培训的事。华容某驾校未提供相应场地和指导培训,按照公平原则,应当退返部分培训费。邹某要求退返一半的培训费,华容某驾校亦表示同意,对邹某的该项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邹某要求华容某驾校支付其后来报考驾照的报名费,因报名费不是由华容某驾校收取并支配,且双方对报名费由谁承担没有进行书面约定,故对邹某要求退返报名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近些年,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驾驶员培训市场火爆。据统计,仅湖南省驾校已超千所,但从不断增长的涉驾培行业案件来看,驾校鱼龙混杂。有些驾校培训收费不规范,以低价吸引学员报名,待学员入校培训后,再以油费、考试费、VIP待遇等名目,进行隐形收费或二次消费;有些驾校利用普通学员不懂法的盲区,在合同中设置高额退费门槛,限制学员退费权利,一旦学员要退费才发现根据合同无法退费;有些驾校针对学员因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加培训和考试的,往往以学员违约在先为由不退费或少退费;还有些驾校教练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发生教学安全事故。
因此,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选择驾校时要选择资质强、信誉好的驾校,报名签订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条目,并保存好相关合同、收据,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