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老友称有关系,花9.8万可让孩子上名校高中,获刑4年

来源: 长沙开福检察 2024-07-10 17:31:05

导读:2024年6月14日,一起利用“关系”诈骗的案件判决生效,经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庄某虚构能帮助被害人程某女儿入读长沙市某名校,骗取程某夫妇共计98000元人民币,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此案再次敲响了警惕“升学诈骗”的警钟。

2024年6月14日,一起利用“关系”诈骗的案件判决生效,经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庄某虚构能帮助被害人程某女儿入读长沙市某名校,骗取程某夫妇共计98000元人民币,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此案再次敲响了警惕“升学诈骗”的警钟。

我也只是想让女儿上一个好学校,没想到被认识三十年的老友给骗了。

程某再次回忆起这段往事,内心唏嘘不已。当下多数诈骗案件的产生,无外乎是诈骗犯“拿捏”住了受害人的需求,尤其是利用了亲情、友情等感情因素,降低了受害人的心理警惕性,从而达到其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据查,这起诈骗案起源于2022年11月初,被告人庄某与被害人程某有着相识三十年的老友关系,得知程某女儿即将参加初升高升学考试,并希望能够进入长沙市某名校就读。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就此开始,庄某立即谎称自己与该校校长有深厚交情,只要程某女儿中考成绩达到620分并支付八万元“疏通费”,即可确保入学。程某夫妇出于信任,与庄某保持密切联系。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庄某在电话联系该校校长时,遭到明确拒绝,但他并未告知程某真相,在明知其不能帮被害人程某女儿解决入读该校的情况下,继续编造谎言,以多种理由要求程某夫妇提供资金。

2023年5月1日,庄某与程某妻子签订了所谓的“初升高服务协议”,约定由被害人程某夫妇提供活动资金八万元,由被告人庄某负责保证被害人程某女儿中考成绩达到620分以上后直接入读某高中。随后,庄某虚构陪同校长打牌、进重点班、提学籍档案等事实,多次向程某夫妇索要钱款。在这场骗局中,为进一步骗取信任,庄某甚至伪造了与“退休校长代理人”的转账记录,谎称已办妥入学事宜。

然而谎言终究不攻自破,2023年8月15日,被害人程某及妻子领取其女儿高中入学通知书时才发现被骗,随即报警。经民警通知,被告人庄某于2024年1月3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开福区检察院于2024年4月7日受理该案,告知了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还原案件事实,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庄某为骗取他人财物,虚构其可“走关系”入读重点高中的事实,截至案发前,累计诈骗被害人程某共计98000元,被告人庄某骗得上述财物后用于个人开支、消费。

检察官认为

被告人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6月14日,经法院宣判,该起诈骗案判决生效,被告人庄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

此案的成功侦破与宣判,不仅是对庄某个人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更是对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升学诈骗”现象的一次有力警示。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在子女升学过程中,应坚持正规渠道,警惕任何以“关系”“走后门”为由索要钱财的行为,以免落入诈骗陷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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