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保险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4-07-19 11:17:56

导读: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其中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申请书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

(二)外国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对其符合偿付能力标准的证明及对其申请的意见书;

(三)外国申请人的公司章程、最近3年的年报;

(四)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中国申请人的有关资料;

(五)拟设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筹建方案;

(六)拟设公司的筹建负责人员名单、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

(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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