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法院:辱骂司法工作人员?拘!

来源:龙山县人民法院 2024-06-06 16:33:20

导读:湖南湘西:公然叫嚣挑衅法官,符某被拘15日

“法官,我知错了,我再也不会随便骂人了。”被拘留人符某在拘留所忏悔道。
近日,湘西州龙山县人民法院对辱骂司法工作人员的符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案情简介
符某的女儿跟其前夫就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符某陪同女儿前往开庭,参与旁听。为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法院判决必须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抚养能力等情况进行判决……”
未等法官说完,符某认为自己的女儿在抚养能力上不如其前夫,可能导致其女儿失去小孩的抚养权,瞬间怒火中烧,辱骂法官。
法官体谅当事人想要争取小孩抚养权的心情,耐心安抚其情绪,同时郑重告知其辱骂司法工作人员,法院依法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劝导其通过合理的方式表达诉求。但符某不以为然,态度愈发恶劣,并公然叫嚣挑衅:“我就在这等你们来抓我,不给我抓进去我看不起你们。”
在多次劝告无果后,为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保障司法工作人员正常履行职务,承办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对符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天将其送至拘留所。
法院提醒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司法权威不容侵犯,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途径和方式依法维权,任何亵渎法律尊严、挑衅司法权威、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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