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法庭调解员收到起诉材料后,为深入了解案情,电话联系了当地的网格员,请求网格员配合法庭调解,利用自身优势,前去了解详细案情,并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该案的看法。后通过网格员了解到,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二人实际只相处了一个月,王某家境一般,3万元“见面礼”对于其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故才起诉要求归还,陈某则坚持男方悔婚没有退钱一说的说辞,双方意见僵持不下。后承办法官、调解员、网格员三方轮流做双方工作,秉持“情理法”融于一体的司法理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双方互相体谅,换位思考,正确看待彩礼返还问题。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陈某当场向王某返还了1.3万的“见面礼”,至此该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