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毒不是烟,上头上瘾更上刑!

来源:娄星法院 2024-06-19 15:58:13

导读:犯贩卖毒品罪犯,秦某获刑5年6个月

近日,娄底市娄星法院依法审结了数起贩卖、容留他人吸食新型毒品依托咪酯的刑事案件,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其中秦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388元上缴国库。
2023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秦某从上线处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烟弹后,在娄底市娄星区24次贩卖给孙某、彭某、曾某等人共计69个依托咪酯烟弹,每个价格600元至800元不等,非法获利138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多次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系情节严重。根据被告人秦某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常将依托咪酯添加在普通香烟烟丝或者勾兑在电子烟的烟油中吸食或贩卖。
吸食该种电子烟可以获得“上头”的快感,极易让人“上瘾”。吸食后呈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手脚抽搐、昏厥摔倒等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易怒、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长期滥用依托咪酯会对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肝脏功能等造成影响,甚至会造成死亡。
吸食依托咪酯能够产生麻醉作用,造成意识和行为无法自主控制,滥用可能引发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2023年10月1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将依托咪酯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的行为均属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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