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日之前,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2023-12-27 10:28:41

导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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