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将钱借给他人赌博还能要得回来吗?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至5月,张三因参与某赛车网络赌博向李四借款,期间二人频繁相互转账。
李四认为
该借款系借给张三资金周转,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为证,且约定了利息,理应支持本人的诉讼请求。
张三认为
从转账记录可以证实,该借款系用于网络赌博,李四也知道该借款系用来赌博,属于无效合同,借款及利息都不应支持。
张三父亲认为
李四借钱给张三是用于网上赌博,并不是生意周转,李四明知道该借款用于赌博仍然借钱,导致家庭支离破碎。
对李四请求张三及其父亲偿还2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李四的诉讼请求。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借款时出借人应当注意审查借款人借款的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谨慎避免违法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