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遭一楼住户阻拦 法院成功调解促邻里和谐

湖南法院网 2023-11-24 15:59:33

导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一项推动城市更新、缓解老弱人群出行难的民生工程,但由于不同楼层住户,对电梯的需求不同,在电梯加装过程中,一些矛盾时常在低楼层和高楼层住户之间发生,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2023年7月,为了便于出行,桃源县某老旧小区某单元的部分业主计划在本单元增设电梯一部。该单元共6层12户。经协商,12名住户中有9户同意增设电梯一部。而101户、102户业主不同意且未在《增设电梯业主意见征求表》上签字,402业主不参与。同年9月5日,桃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为该工程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次日,该单元同意安装电梯的业主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后施工单位开始施工建设。但在施工过程中,因遭到101、102户业主阻拦,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双方矛盾激化,经街道办和住建局、派出所协调后,仍未能见效。无奈之下,该单元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将101户、102户业主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业主停止对该单元增设电梯施工的阻挠和妨害。

101户、102户业主辩称,案涉增设电梯工程相关文件并未提前进行公示,亦未向其解释相关政策规定,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进行施工,侵犯其合法权益。同时增设电梯会遮挡1层采光,影响房屋通风,存在噪音污染,影响其正常生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对加装电梯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审查,又向低层住户明确了加装电梯的适度容忍义务,表示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工程,公民应当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但若加装电梯确实给业主的通风、采光等居住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也可依据公平原则,通过协商等途径给予适当补偿。

随后,承办法官从法与情的双重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101户、102户业主表示双方均是邻居,愿意做出让步。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由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对101户、102户业主予以适当补偿。

至此,邻里关系重归于好,电梯安装工程也重新开始施工。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问题,不仅是如何保障法律的实施,更是各方利益再平衡的过程。

在实践中,如发生因加装电梯引发的纠纷,各方均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邻各方之间形成的相互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均应当本着友睦邻里、团结互助的精神,对加装电梯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和配合。同时,在加装电梯时,应当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充分协调照顾各楼层居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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