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酒类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出现吸烟、饮酒形象;
(二)不得使用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不得诱导、怂恿吸烟、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吸烟、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发布烟草广告,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应当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字样。
导读:发布烟草广告,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应当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字样。
烟草、酒类广告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得出现吸烟、饮酒形象;
(二)不得使用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不得诱导、怂恿吸烟、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吸烟、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发布烟草广告,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应当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