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融资,票据民间贴现可行吗?

福建高院 2023-10-08 10:41:08

导读:民间贴现,即企业之间单纯的票据买卖,已成为企业融通资金的重要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解决了融资者的燃眉之急,但矛盾纠纷也随之而来。一起走进今天的案件,看看因民间贴现而引发的纷争。

案件详情

2021年1月14日

恒某公司作为出票人、承兑人出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收票人为盈某公司,票据金额为1.6万余元。后该汇票连续依次背书给南某公司、豪某公司、某服饰店。

2021年4月14日

思某公司向某服饰店转账1.5万余元,某服饰店又将该汇票转让背书给思某公司,现思某公司为成为最后持票人。

汇票到期后,思某公司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被拒付,拒付理由为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遂向城厢法院提起诉讼。

思某公司认为某服饰店向其借款,案涉票据系某服饰店作为质押担保,并约定由思某公司以票据提示付款兑现,恒某公司应当支付票面金额1.6万余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某服饰店向思某公司借款并以案涉票据质押的方式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但双方没有约定借款到期后双方相互还款还票,而是约定借款到期后由思某公司作为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该约定不符合质押借款的特征,属于变相的票据贴现行为。

因思某公司不具有进行票据贴现业务的资质,故该民间贴现行为应当认定无效,思某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故法院判决思某公司与某服饰店之间转让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行为无效,双方应相互返还票据及贴现款1.5万余元。

法官说法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金融机构,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从事贴现的主体应为具有贴现资质的金融机构,未经许可不能经营票据贴现业务。本案中思某公司的非法贴现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强制性规定,亦危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应认定为无效,贴现款和票据应当互相返还。

在此提醒广大企业,“公司爱财,取之有道。”民间贴现不仅不受法律保护、权利难以实现,而且因民间贴现买卖通常游离于市场监管之外,还极易滋生违法犯罪活动。企业作为商事主体,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规范生产、经营活动,选择正确、可靠、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做到控制票据融资风险、维护用票安全!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