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上辱骂他人,小心摊上官司!

来源:巨野法院 2023-10-08 10:41:17

导读: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公民都应当遵纪守法、谨言慎行。如果发布的内容侵害了他人权益,则有可能“引火烧身”,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20日,原告通过网络平台租用被告车辆,从潍坊将原告购买的盐运输到山东定陶,由于盐出现融化,原告拒绝收货不支付运费。被告为此在抖音中发视频并配有文字“某某盐业用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的盐当食用盐卖不得好死……”原告的亲朋将刷到的此抖音视频告知原告,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

法官在受理该案件后,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明确告知被告因个人恩怨在“抖音”上发表有侮辱性、贬损性言词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原告的个人社会评价,对其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接着又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被告在法官的释法下,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当场向原告道歉,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删除了短视频,承诺今后不再发表不当言论,原告也在法官的劝解下原谅了被告,双方一致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赔偿原告精神、名誉损失共计2200元并在抖音平台给原告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在网络上无故散播编造不实谣言构成名誉侵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的民事责任。

开放、共享的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公民依法享有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应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为限度,应当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得因此而损害他人名誉。网民应当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发布言论应当实事求是,遵纪守法,理性发声,文明用网。如果罔顾事实,不分青红皂白做“键盘侠”,甚至为泄一时之愤,逞口舌之快,侵害他人名誉权,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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