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将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实现之权利的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导读: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将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实现之权利的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将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实现之权利的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