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孩遭遇车祸昏迷未醒,巨额医疗费谁来支付?法院:先予执行

湖南高院 2023-10-26 09:49:30

导读:5岁男孩遭遇严重车祸,昏迷9个月至今未醒,仍在医院救治的他,父母却已无力承担治疗费用……怎么办?“先予执行”了解一下!

2023年1月31日,5岁男孩小周在石门县某村路段被车撞倒。交通事故发生后,小周被送往石门县人民医院开颅抢救,后又转至湘雅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近50万元。

幸运的是,孩子的命保住了,但不幸的是,小周陷入昏迷始终未能醒来。

2023年7月,父母将小周转至康复医院继续治疗,据医生介绍,小周目前每天的治疗费用(包括药物治疗、康复治疗、检查费用)为1500-2000元,预计还需康复住院6个月,总费用约25万元。

小周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薪阶层,独生子昏迷不醒、高昂的医疗费用让整个家庭都蒙上了阴云。

肇事司机杨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300万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具体该赔付多少,三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小周的父母将杨某和某保险公司起诉至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为保障小周得到及时救治,法院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员的充分调解下,某保险公司同意先行垫付了40万余元医疗费。

但小周后续的治疗费依然是个大问题,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太长太复杂,小周的父母也已经把亲戚朋友们都借了个遍,实在凑不出钱来了。

看着心急如焚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想到了“先予执行”的政策,于是向其释明了先予执行的相关规定。9月20日,小周的父母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被申请人某保险公司先行给付申请人小周医疗费用25万元。

收到申请后,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立即向某保险公司核实了肇事机动车的投保情况,并在综合考虑小周的后期医疗费用、事故责任和车辆投保金额后,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某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小周医疗费用25万元。

随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闪信”将裁定书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至某保险公司,执行法官也与某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告知其申请人目前救治情况,督促其尽快履行先予执行义务,某保险公司遂主动将25万元付至法院账户。

10月12日,小周的母亲韦女士来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领到了上述款项,她脸上的愁云也终于散开了。

法官说法:先予执行,让权益“提速实现”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对于特殊、紧急案件实行先予执行,可以让当事人的权益“加速兑现”,解决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或生产的“燃眉之急”。

本案是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妥善解决涉民生案件的生动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众,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并通过诉前调解、先予执行等方式,让权益“提速实现”,充分彰显司法的速度、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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