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司法确认支持辖区“律所调解工作室”自主调解民商事纠纷

来源:芙蓉区人民法院 2023-09-18 10:29:17

导读:近日,芙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团队无缝对接司法确认一起由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天恒健律师调解室)自主成功调解的两家企业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快速化解了涉企纠纷,服务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推动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近日,芙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团队无缝对接司法确认一起由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下简称天恒健律师调解室)自主成功调解的两家企业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出具民事裁定书,对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快速化解了涉企纠纷,服务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今年八月底,天恒健律师调解室自主受理了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非诉调解申请,融资租赁合同金额共计3390000元,约定分24期还清。承租人自今年6月开始逾期,已共计逾期3期。出租人即融资租赁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剩余租金加速到期,由承租人一次性支付全部未付租金633847元。

       天恒健律师调解室受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调解室主任李萍律师团队主办该案的调解。李律师仔细研读案卷材料,厘清案件法律关系及各方主体后,首先联系融资租赁公司,询问了解真实的调解目的以及可能的调解方案,接着多次致电承租人,向其释明本案纠纷事实清楚,虽然只逾期三期,违约情形看似不严重,但双方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成就;如果调解不成,出租人诉至法院,出租人是有权请求法院判令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一次性偿还所有未还部分租金的,作为抵押担保的租赁物也很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届时将会背负巨大资金压力,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承租人却表示暂时拿不出资金,不能接受调解员提出的调解建议。调解伊始即入僵局。

       调解员没有放弃,迅速梳理出调解焦点在于双方对已逾期部分租金的偿付形式,针对焦点再思考进一步的调解方法。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调解员从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诉讼成本等多角度地反复沟通交流,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已逾期的三期租金在半个月内履行完毕,剩余未还部分租金依据原还款计划继续分期偿还。

调解工作取得初步成功,调解员马不停蹄与天恒健律师调解室所在地芙蓉区法院联系对接司法确认工作。

芙蓉区法院刘超臣诉前调解团队得知该案后,给予高度重视,与天恒健律师调解室开展多轮无缝对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的相关规定,指导确定调解协议的内容,确保调解协议真实、合法并具有可执行性。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后,法院诉前调解团队依法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了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法律效力,巩固调解成果,避免再生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芙蓉区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辖区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自主受案成功调解的案件,及时对接快速确认,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司法助力。

       《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中规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可以将接受当事人申请调解作为一项律师业务开展,同时可以承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移送的调解案件。”“在律师事务所设立的调解工作室受理当事人直接申请调解纠纷的,可以按照有偿和低价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收取调解费,一方当事人同意全部负担的除外。”

       天恒健律师调解室是长沙市首批“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之一,目前注册和办公地在芙蓉区车站北路湘湖街道,自2018年开始秉持以公益服务为宗旨,积极探索自主受案调解工作,致力于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注入律师专业力量,缓解法院审执压力,为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实在贡献。

作者:钟建林 李妲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