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 小区没交房就收物业费,合法吗?

2023-08-31 17:38:35

导读:近日,湖南网友“20230809”在红网留言,反映房子未交付,物业就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的问题。

房子未交付,就向业主收取物业费?近日,湖南网友“20230809”在红网留言,反映永州市东安县某小区迟迟未交房,可物业却要求业主从2022年6月开始交物业管理费。对此,律师曾卓娟(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作出了专业解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物业管理条例》的效力位阶为行政法规,所以即使双方合同约定由买受人承担尚未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也属于无效条款。如果您描述的情况属实,您可以拒绝缴付物业服务费,同时可以向物价局、房管局、消保委等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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