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人民法院新塘法庭运用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并同步化解了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多起矛盾纠纷,达到了一案解多纷的效果,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李某(化姓)与被告刘某(化姓)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在恋爱期间,李某向刘某及其父母支付见面礼、彩礼,给刘某购买了戒指、项链和手镯,并举行了订婚仪式。后因各种原因,两人分手,双方自行协商退还李某给付的彩礼及财物未果。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归还见面礼、彩礼及戒指、项链、手镯,并要求刘某归还在恋爱期间的借款。
案件受理后,刘某反馈双方在李某起诉前的自行协商过程中曾发生纠纷,李某的亲友与刘某发生冲突,导致刘某住院治疗,产生了部分费用。本案李某以婚约财产法律关系起诉,但双方之间除婚约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借款关系及双方在起诉前自行协商过程中衍生出一方当事人与对方亲属之间的侵权法律关系,若仅仅以判决方式进行简单处理,双方及亲友之间的其他纠纷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当事人后续可能还要通过诉讼处理其他纠纷。
根据查明的事实,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参加旁听的亲友进行多轮沟通,驻庭调解员同步参与调解,向双方释明法理,给当事人的亲友摆明事理,融入情理,疏导各方情绪,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建议调解方案,将彩礼财物返还、借款清偿与侵权费用一并纳入调解。经过承办法官与调解员耐心细致地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双方及亲友间的矛盾一并得到了解决,当事人当场兑现全部款项。
来源: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