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友“19526839”问:物业公司给员工设定的物业费收缴指标过高,员工根本无法完成。公司还要求签署绩效考核单,未达标就扣工资,项目还额外扣除工资的20%作为奖罚金,请问这份绩效考核单能不能签?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绩效方案涉及劳动报酬变更,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考核指标设置明显不合理、全员无法完成的,法院可认定扣款缺乏正当性。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扣减工资仅限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且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当月工资20%。
劳动者不宜直接签署这份绩效考核单。可书面注明“对任务合理性及扣款条款有异议”后交回,避免被视为默示同意。
建议准备以下证据:
留存绩效考核单原件、任务指标与项目实际收费数据对比、工资条及扣款记录、公司通知或会议记录。
劳动者可优先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查处克扣工资行为;监察部门不作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可就工资差额申请劳动仲裁。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