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丨坐月子期间吵架回娘家,男方不闻不问!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5-07 09:23:22

导读:近日,郴州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月子期间感情破裂,欲离婚,彩礼、‘五金’怎么分,以及抚养费怎么算”的问题。对此,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卞燕飞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郴州网友问:我已结婚并生育一子,坐月子期间因吵架回娘家,男方在此期间不闻不问。如今双方感情破裂,欲离婚,请问彩礼及“五金”如何分割?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处理?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卞燕飞律师答:

一、关于离婚彩礼、“五金”的问题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看,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二、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1.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支付主体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生父或生母也需支付抚养费。

3.支付数额确定

有固定收入: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如子女有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需求,或支付方收入畸高或畸低,法院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4.支付期限

一般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若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成年子女若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父母有负担能力的,仍需支付抚养费。

5.支付方式

优先按月支付,也可按季、年度支付或一次性支付(需支付方有支付能力且对方同意)。支付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

6.变更与追讨

增加抚养费: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或上学导致实际支出增加、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