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网友问:仲裁、诉讼均胜诉,判决生效后,老板拒不支付款项,且失联不回信息、不接电话。她还有店在经营,这个店也是判决书上的主体,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卞燕飞律师答:
针对你目前的困境,建议考虑通过如下方式维权。
1、如双方均未上诉,请第一时间联系一审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一审判决书上载明的工作人员),确认一审判决是否生效;如已生效,劳烦其在系统中点一下生效,然后再进行下一步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如还未生效,请确认具体的生效时间,期满后重复上述操作。
2、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确认申请条件。存在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等),且文书明确具体给付内容(如支付金额、交付物品等)。
(2)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申请在法律文书生效后2年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准备申请材料
第一、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需申请人签名或盖章。(请使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要素式强制执行申请书模版,具体可在网上搜索或者联系法院、律师获取);
第二、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判决书、调解书等,需加盖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章;
第三、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送达地址确认书:填写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第五、财产线索材料(如有):提供被执行人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清单及证明材料。
3、提交申请
(1)线上提交: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选择“执行立案”,按提示上传材料并填写信息。
(2)线下提交: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一审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立案窗口提交,工作人员核对后出具立案通知书。
4、法院审查与立案
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申请后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则立案,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不符合条件会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或《补正材料通知书》,需按要求补正。
5、执行阶段
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依法查封、冻结、拍卖财产。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但申请人发现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6、注意事项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属于望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建议提前联系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电话:0731-88131356)具体咨询。如需详细了解流程和文书,欢迎来电咨询。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