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终于敢开窗户睡觉了!”近日,家住靖州县民族广场附近的张女士(化名)激动地说。困扰她和邻居们多年的广场噪音问题,终于在今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得到彻底解决。
噪音扰民成“顽疾” 多次劝导难根治
在靖州县民族广场,几处户外卡拉OK摊位长期存在。大功率音响从傍晚持续轰鸣至深夜,周边数百户居民深受其扰。有老人被吵得无法休息,有学生不得不戴耳塞写作业,群众投诉不断。“以前每次去劝,他们当面把音量调小,过几天又恢复原样。”
飞山派出所民警介绍,由于旧法对生活噪音的规定不够明确,处罚力度有限,难以形成有效震慑,执法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
新法明确“拘留”条款 执法有了硬底气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新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经劝阻、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拘留条款是最大的不同。新法将行政拘留纳入处罚范围,让执法者有了硬核手段,对违法者形成了有效威慑。
新法施行后,靖州县公安局组织基层民警认真学习,并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音扰民问题严格依法处置。
针对民族广场卡拉OK噪音顽疾,警方制定周密方案:先取证、后告知、再处置。民警多次实地测量噪音分贝、拍摄视频资料,依法固定证据,随后分别约谈经营者和参与者,面对面宣讲新法规定,明确告知再犯将面临拘留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硬核条款面前,卡拉OK经营者和参与者认识到问题严重性,当场表示配合整改,承诺不再扰民。多年的噪音顽疾,在新法亮剑后得以根治。
锦旗见证民声 法治守护民生
3月30日,民族广场周边居民自发组织,将锦旗送到县公安局。
“这么多年了,终于可以睡安稳觉了!”送锦旗的张女士(化名)说,“以前总觉得这种事没人管、管不了,没想到公安同志帮我们解决了,还是新法给力。”
靖州公安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