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限制高消费令,绝不是“说说而已”。近日,被执行人赵某就用亲身经历告诫大家:违反限制消费令,后果很严重!
2025年10月9日,唐某某因与赵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暂未发现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郴州市临武县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对赵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2026年3月,上级法院反馈线索称,被执行人赵某于2026年2月26日从郴州北湖机场乘坐飞机飞往咸阳机场,存在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
获悉该情况后,临武县法院迅速行动,依法传唤赵某到院接受调查。经调查询问,赵某如实陈述了其违规乘坐飞机、违反限制消费令的事实。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教育下,赵某当场筹措资金履行了案件全部义务,并对自身违法行为作出了深刻书面检讨,鉴于赵某认错态度诚恳,临武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对其罚款1000元。
限制消费令是人民法院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强制性惩戒措施,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与强制约束力。在此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任何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
来源:临武县人民法院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