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黄积铭 中国法院网 雨路 2026-03-10 16:41:38

导读: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

  抢我客人?还骂人?不能忍!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以后怎么做生意?同行竞争,一言不合就动手,冲动之下,换来的是刑事处罚和高额赔偿。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两名男子因揽客发生口角,最终一人住院、一人获刑。

  基本案情

  2025年5月18日20时许,在泰宁县动车站附近,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曹某某发生口角。王某某因不满曹某某的辱骂,一时气愤,挥拳击打曹某某头部,并用脚踢踹其腿部。二人被拉开后,曹某某心有不甘,再次上前欲殴打王某某,王某某躲闪后又用拳头击打曹某某头部、胸部、肩部,并踢踹其胸腹部及腿部,双方继而扭打在一起。后经鉴定,曹某某右侧第3肋及左侧第2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因揽客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考虑王某某自愿赔偿曹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且当场履行完毕;获得被害人谅解;且本案系因招揽客源引发,被害人有辱骂行为,存在一定过错。最终依法以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官提醒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这句话不是玩笑话,法律鼓励理性维权,而非以暴制暴,冲动是魔鬼,动手前请三思,勿将言语冲突升级为肢体暴力,遇到矛盾保持冷静,通过沟通、报警或寻求现场工作人员帮助等合法途径解决,切勿让情绪主导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作者:黄积铭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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