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网友问:我在长沙县一家单位实际工作了3个月,3个月发放的月均工资是10500元,现被鉴定为工伤9级伤残,这种情况应获得多少赔偿款?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答:
您在长沙县工作3个月,月均工资10500元,因工致残被鉴定为9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您的赔偿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及法律依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您无论是否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均有权依法获得的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9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处的“本人工资”,法律层面通常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因您实际工作仅3个月,未达到12个月,实践中一般会按照您实际工作期间(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10500元计算。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该款项用于补偿您未来因本次工伤可能产生的后续医疗费用,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款项是对您因工伤致残后,再就业可能面临困难的补偿,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
此外,需特别提醒您两点:一是请与用人单位确认,用于为您缴纳工伤保险的工资基数(即缴费工资)是否与您10500元的实际月工资一致;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赔偿的差额部分,您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向用人单位追讨。二是若您打算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先与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除上述一次性赔偿款项外,您因治疗本次工伤所花费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均可凭正规票据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报销。若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所有依法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款项,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若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预估可获得的工伤赔偿总额约为262500元。
给您的相关建议如下:优先与用人单位沟通,核实您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及相关缴费情况,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及工伤赔偿相关事宜;若协商过程中遇到困难,可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求助,或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