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丨长沙某物业公司辞退员工,无任何经济补偿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2-02 11:34:15

导读:近日,长沙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物业公司辞退员工,无任何经济补偿”的问题。对此,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长沙网友问:我老婆在物业公司上班十几年了,2025年工资只发了两三个月,社保也不买。现在,公司以难以为续为由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工资也不能全部结清。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答:

您老婆所在公司的行为已涉及多项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公司以“难以为继”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这通常属于“经济性裁员”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即便如此,公司也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直接解除且不支付补偿,属于违法解除。而且,工资是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对价,长期、大规模拖欠工资是严重违法行为。同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断缴社保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影响其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障。

您可以系统性地、有策略地采取以下行动。

第一步:全面收集与整理证据。收集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盖有公章的文件、工作沟通的微信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己方出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社保缴费证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凭证等。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长沙市望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裁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由于您老婆已经在该公司工作十余年,经济补偿金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赔偿金即为这个数额的两倍。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时效期,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务必尽快申请。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公司拒不执行生效仲裁裁决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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