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网友问:我想咨询一下春节期间出租车涨价的相关问题。因为过年,出租车司机适当涨价我是能接受的,但这几天打车,有一位司机涨价幅度远超其他司机,属于恶意涨价,想了解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以及我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谷伟律师答:
从法律层面分析,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制定、调整均需依法履行听证、批准等程序。
春节期间,若当地政府未出台允许出租车运价上浮的规定,或虽允许浮动但司机单方面涨价幅度远超规定幅度,则该行为已构成价格违法,而非单纯的市场调节行为。即便司机以“春节期间运营成本高”等为由,也不构成免除其承担行政责任的合法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地方政府或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当事司机在春节期间擅自大幅提价,明显违反了该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的直接实施者是司机,但出租车公司作为经营者,对其雇佣的司机的经营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因此,行政处罚的对象通常是司机个人或其所属的出租车公司。乘客在维权时,可以向出租车公司主张权利,也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司机个人。
《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于此类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是最高效的规制手段。
乘客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等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主管部门查实后,可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对违法司机或公司进行处罚,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同时,乘客也可以通过投诉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多付的价款,但诉讼成本较高,建议优先选择行政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春节价”是否合法,关键看该服务是否实行政府定价,出租车、景区门票等领域,擅涨即违法;理发、洗车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行业,经营者有权自主定价,但必须明码标价、提前告知,不得欺诈或强制交易。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