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碰倒保温杯烫伤他人 “无心之失”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陈立烽 罗晓颖 中国法院网 雨路 2026-02-27 16:40:45

导读:安全无小事,责任在细节。

同事间借用手机参与网络平台助力活动,不慎碰倒未拧紧杯盖的保温杯,导致热水烫伤他人。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职场小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法院最终判决行为人与保温杯所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025年7月,某公司职员小钟(化名)为参与网络平台助力活动,向对面工位的同事小林(化名)借用手机。取手机过程中,小钟未留意周边环境,不慎碰倒小林隔壁工位同事小黄(化名)放在桌面的保温杯。因杯盖未拧紧,热水迅速溢出,将小林右下肢烫伤。经诊断,小林为右下肢4%面积三度烫伤,共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6万余元。

事发后,小钟先行垫付2000元并参与护理,但三方就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2025年10月,小林将小钟、小黄诉至新罗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钟在取用物品时,未尽到对周围环境的安全注意义务,仅凭探手取物导致保温杯倾倒,是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存在主要过错。小黄作为装有高温热水的保温杯管理人,对具有潜在危险的物品负有更高的安全管理义务,未拧紧杯盖显著提升了损害风险与严重程度,存在次要过错。

2025年12月底,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小钟赔偿小林各项损失2万余元,小黄赔偿9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

在公共及办公场所,个人的细微举动均需恪守合理注意义务。借用物品、传递物件、放置水杯等日常行为,都应以不危及他人安全为前提,“无心之失”同样可能构成侵权并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危险源管理人责任不可忽视,热水杯、电器等易致险物品,使用人应尽到妥善放置、密闭牢固、防范泄漏等管理义务,因管理疏漏引发损害,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安全无小事,责任在细节。恪守注意义务、履行管理职责,既能有效避免意外发生,也能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作者:陈立烽 罗晓颖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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