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丨吸毒人员冒用我身份,致我被行政处罚

红网记者 红网 雨路 2026-02-27 09:43:14

导读:近日,永州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咨询“身份信息被吸毒人员冒用,致公安机关对自己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如何申请撤销”的问题。对此,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从法律层面作出专业解答。

永州网友问:因他人吸毒冒用我的身份信息逃避打击,公安机关对我进行了行政处罚,请问我该怎么申请撤销这份错误的行政处罚?

湖南五科律师事务所滕宙峰律师答:

你的情况属于典型的身份信息被冒用导致的错误行政处罚,维权核心是固定“身份被冒用”的证据,通过官方程序申请纠错,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具体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立即报案,固定证据

这是最关键的一步,目的是启动官方调查程序,并为你自己建立“不在场”或“身份被冒用”的完整证据链,为后续纠错奠定基础。

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你需要亲自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或案发地的派出所报案,清晰说明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吸毒、导致自己被错误处罚的全部情况,恳请警方介入调查核实。

提交关键证据:向警方提交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同时补充其他佐证材料。

获取报案回执:报案后,务必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正式的报案回执或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正式提出纠错申请

在报案的同时或报案后,及时向作出错误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要求其撤销错误的处罚决定,删除相关不良记录。

申请对象:对“你”(实为身份冒用者)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安机关。

申请方式: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提交(可打印后签字按手印)。

准备好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确保申请材料完整、规范:

1.书面申请书:明确写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详细陈述身份被冒用的时间、经过,说明自己被错误处罚的情况,最终明确提出“请求撤销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删除相关违法记录”的核心诉求。

2.佐证材料: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第一步中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材料(报案回执、不在场证明、笔迹鉴定申请、体检报告等)。

3.其他材料:如果能找到原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一并提供复印件;若找不到,可在申请书中说明情况,请求公安机关调取相关存档。

第三步:公安机关不处理,启动法律维权

如果负责处理你申请的公安机关,对你的纠错申请不予理睬、拖延处理,或者明确拒绝撤销错误处罚,你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你可以在知道该公安机关不作为、拒绝撤销处罚的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该公安机关所在的同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复议机关责令其纠正错误。线上申请渠道:你可以通过微信搜索“掌上复议”小程序,或在电脑端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操作便捷且可实时查询进度。

2.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你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安机关履行纠错职责,撤销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删除相关不良记录。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作者:红网记者
来源:红网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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