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网络游戏为幌子开设线上赌场案,被告人江某被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022年6月,江某接受网友彭某邀请,在某APP直播平台上担任主播。江某明知该APP直播平台游戏具有赌博功能,但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仍在直播间向玩家推广赌博游戏。江某一边与观众互动闲聊进行直播引流,一边引导玩家通过充值人民币兑换游戏金币参与赌博,同时接受网民参与赌博游戏获得的背包礼物,以此提现获利。经统计,截至2022年11月,江某非法获利至少4万元。2024年9月,江某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网上开设赌场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江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APP内设赌博游戏组织赌博,仍提供直播引流、推广赌博游戏等帮助行为,非法获利至少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被告人江某自首、认罪等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网络赌博这种新型开设赌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导致受害者深陷泥潭。在此提醒社会公众要审慎分辨较为隐蔽的线上赌博行为,发现线索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作者:陈立烽 兰芳 郑雨柔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雨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