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网友问:我是外地来长务工人员,2025年11月接到中介机构电话,说可以帮忙办低息贷款。12月1号,我到芙蓉区保利中心A4区办理了贷款协议,交了5400元手续费,当时看见还有不少人也在办理贷款。
两个月过去了,贷款办理迟迟没有动静。2026年1月26号我去找他们,发现已人去楼空。我们几个被骗的同时报了警,但目前仍然没有结果。
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彭毅律师答:
看到您关于信贷诈骗的投诉,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这种以低息贷款为诱饵、收取手续费后消失的行为涉嫌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了受害者的财产权益,必须依法追究。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行动步骤,希望能帮助您推动问题解决。
第一步:立即整理证据。包括贷款协议、手续费收据、手续费转账记录、对方公司的任何宣传材料、与对方公司联系的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对方公司当时接待人员的姓名及身份信息、详细写下从接电话到办理协议交费再到发现人去楼空的整个经过。
第二步:再次报警,并明确案件性质。建议您与其他受害者一同,携带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到诈骗行为发生地或您居住地的派出所正式报案。强调这是有预谋的“合同诈骗”或“诈骗”,而非普通经济纠纷。指出诈骗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低息贷款业务,骗取多人手续费后逃匿,涉嫌刑事犯罪。
第三步:向多部门举报投诉。警方处理需时间,同步向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举报其涉嫌虚假宣传、无证经营。
第四步:考虑民事诉讼。如果刑事立案进展缓慢,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手续费并赔偿损失。虽然对方可能已逃匿且已经变更法定代表人,但法院判决后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发现对方财产即可执行,同时还可以考虑追究其变更前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