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躲债十年!23人22万工资一分未结

丁伟航 北湖检察 雨路 2026-09-22 09:25:17

导读:十年欠薪一朝清 检察履职解“薪”愁

“拖欠多年的工资终于拿到了,感谢检察院帮我们了结了压在心头10年的难事!”拿到工资的那一刻,23名劳动者解开了多年的心结,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劳动者追回拖欠10年的劳动报酬22万余元。

2016年,郴州某汽车销售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23名员工的工资被拖欠。经劳动者多次维权、相关部门介入协调,企业实际控制人潘某承诺限期结清薪资,却始终拒不履约。此后,潘某为逃避责任,擅自关停公司、规避行政调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又辗转外地隐匿行踪,频繁更换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致使工资追索一度陷入僵局。

2026年3月,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挂案”专项清理中发现该案线索。为切实打通群众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重启侦查。针对该案时间跨度长、追诉时效存在争议、行为人隐匿逃匿等核心难点,办案组审慎研判法律适用,明确潘某采取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其逃避支付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依法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后,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了潘某的银行流水、微信账户、个税申报、社保缴费等客观证据,查实其逃匿期间仍有稳定收入,系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完整的证据链条和法律震慑下,潘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潘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筹措资金,全额结清22万余元拖欠工资,并向23名劳动者诚恳致歉,取得全体被害人谅解。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潘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其具有自首、全额支付欠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

小案连着大民生,检护民生永远在路上。恶意欠薪不仅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更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紧盯劳动者等群体的急难愁盼,将保障劳动者权益作为检察履职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方式,先后帮助农民工追回“辛苦钱”300万余元。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纾民忧、解民难、护民利,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守护好劳动者的“钱袋子”。

作者:丁伟航
来源:北湖检察
编辑: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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