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网友问:我花费一万余元做了一个双眼皮手术,术后没效果,看不出是双眼皮。术前我已告知机构眼部基础条件有限,最低要求是形成清晰双眼皮褶皱;机构口头承诺“不会内双”“比没做之前好”“会比原来宽一点”,但未做书面确认。术后效果未达到约定标准,左眼肿胀严重,几乎看不出双眼皮;右眼改善微弱,与术前差别不大。而且双眼明显不对称。目前已封存病历,向卫健委投诉并完成现场行政调解,调解失败;同步通过12345、12315、12320渠道提交投诉。我要求机构全额退还手术费用并赔偿相关损失。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计划提起诉讼,想咨询案件胜诉概率与起诉流程。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答:
一、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机构未达到术前口头承诺的美容效果,是否构成违约或侵权,以及您能否据此主张全额退费及赔偿损失。
二、法律依据与分析
1、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
您与机构已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机构的“不会内双”“比原来宽一点”等口头承诺虽未书面化,但聊天记录截图可作为合同内容的证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一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若术后效果与约定效果存在显著差距,且该差距由机构过错导致,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全额退费”诉求能否支持
难以全额支持,但可争取部分退费。
司法实践中,当手术效果不理想但机构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时,消费者通常无法获得全额退款,而是通过协商达成部分退款、免费修复等解决方案。“全额退费”门槛较高,法院更倾向于根据违约程度、损失情况酌情支持部分退费。
3、赔偿损失
若能证明机构的过错行为对您造成了人身损害(如感染、功能障碍等),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但“效果不理想”如仅涉及美观问题而未构成身体损害,则较难获得支持。
三、证据准备
术前术后对比照:证明效果差距显著
聊天记录截图:证明“不会内双”等口头承诺存在
缴费凭证:证明消费金额
病历及封存材料:证明诊疗过程
卫健委调解记录:证明已尝试行政途径解决
四、诉讼策略与胜算评估
1、起诉案由选择,您可以择一主张。
违约之诉:以合同效果未达标为由,要求退还部分费用并赔偿损失。举证重点在合同约定和效果不符。
侵权之诉:主张机构过错造成您人身损害。需申请医疗损害鉴定,证明过错、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医疗美容纠纷已被最高法明确纳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范围。
2、胜算评估
您有完整的聊天记录承诺,胜算较高,但结果大概率是部分退费+赔偿,而非全额。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因个人审美差异主张效果不理想,若机构已履行规范诊疗义务且签署了风险告知书,则存在败诉风险。
五、救济途径建议
尝试再次协商:基于卫健委调解基础,提出“部分退款+补偿”方案。
民事诉讼:若协商不成,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您已完成病历封存,诉讼中可申请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由鉴定机构评估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原因力大小。
注:律师解答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